漢中市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,擘畫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新藍圖
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屆二中、三中全會精神,積極響應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號召,漢中市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目標,全力深化排污許可制改革,精心構建以排污許可為關鍵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體系。通過一系列扎實有效的舉措,漢中市正穩步推動經濟社會向綠色轉型邁進,為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。
聚焦核發質量,筑牢制度根基
2025年,漢中市將工業噪聲、工業固體廢物依法納入排污許可管理作為重要任務,力求全面完成這一目標。這不僅是對排污許可制度的進一步完善,更是對生態環境監管精細化的有力推動。為了確保排污許可證核發的高質量,漢中市進一步健全了聯審聯查、共管共用工作機制。通過多部門協同合作,打破信息壁壘,實現資源共享,形成監管合力。同時,優化核查抽查模式,提高核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,確保每一個排污許可證都經得起檢驗,為生態環境監管提供堅實可靠的依據。
強化制度銜接,凝聚治理合力
漢中市深刻認識到排污許可制與其他環境管理制度之間的緊密聯系,積極推動其與環境影響評價、總量控制、自行監測、生態環境統計、環境保護稅等制度的深度銜接。這些制度如同生態環境治理的“齒輪”,只有相互咬合、協同運轉,才能發揮出最大的治理效能。此外,漢中市還逐步推進企業入河排污口設置與排污許可管理、碳排放管理制度的銜接融合。通過整合各項制度,形成一套完整、高效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,為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有力支撐,助力漢中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。
落實“一證式”管理,提升監管效能
固定污染源“一證式”管理是排污許可制的核心內容之一。漢中市強化排污許可與水、大氣、土壤、固體廢物、噪聲等環境要素管理部門以及環境執法、監測部門的聯合監管。各部門打破傳統監管的界限,形成信息共享、協同作戰的工作格局。通過“一證式”管理,實現對固定污染源的全過程、全方位監管,提升核心制度效能,讓排污許可制真正成為生態環境監管的“利劍”。
壓實主體責任,激發內生動力
排污單位是生態環境治理的主體,漢中市積極引導排污單位落實主體責任。排污單位實行自主申領、自我承諾、自行監測、自主記錄、自主報告、自行公開的“六自”管理模式,建立基于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環境管理制度。明確關鍵崗位責任人和責任事項,規范排污許可日常管理,讓排污單位真正認識到自身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的責任和義務,從“要我守法”轉變為“我要守法”,激發企業綠色發展的內生動力。
加強組織保障,營造良好氛圍
為了確保排污許可制改革的順利推進,漢中市采取集中培訓、座談交流、交叉核查等多種形式,提升排污許可管理能力。通過培訓,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;通過座談交流,分享經驗、解決問題;通過交叉核查,相互學習、相互監督。同時,強化技術支撐,完善全市排污許可專家庫,為排污許可管理提供專業的技術評估服務。此外,做好宣傳引導工作,提高公眾對排污許可制的認知度和參與度,推動形成“企業自證守法、政府依證監管、社會共同監督”的良好環境治理格局。
漢中市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,是推動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。通過提升核發質量、強化制度銜接、落實“一證式”管理、壓實主體責任和加強組織保障等一系列措施,漢中市正逐步構建起一套科學、高效、完善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,為實現生態環境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奠定堅實基礎。